2009年4月24日星期五

永远保留说不的权力

我怕自己有强迫症,怕自己被什么控制得死死的,就此失去自由。所以一旦发现某件事情使我上瘾,我会立刻停止一段时间,确认自己没有过度依赖,然后再继续。抽烟如此,游戏如此,上网看新闻聊天亦如此。

记得小时候,大约十岁吧,一天老妈像往常一样差我去倒垃圾。正赶上我撒娇犯懒,不肯去。老妈急了,呵斥道:“你除了会倒垃圾还会什么?”我回答:“我还倒垃圾!”当时只是耍贫嘴而已,后来想起这件事却给了我如下启示:

一个人有某种能力,或者一件物品有某样功能,这很好。可它如果没有不使用这种功能的权力,那么不会有人承认它的价值。就说水和空气吧,对人的生存很重要,但因为随手可得,所以人们也就不把他当回事;再说企业里的某个员工吧,如果他永远任劳任怨完成自己的工作从不出错,长此以往人们也会忽略他的存在。电影小说里,现实生活中,好好先生永远没有偶尔做点善事的坏孩子有吸引力。价值体现在选择,常数项求导为零。

套用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就是有破坏力才能参与分红。为此,欧洲的工会时不时要闹闹罢工 —— 以他们不工作时带来的不方便证明他们工作时创造的价值。也为此,贪官污吏们经常要利用职权制造点麻烦 —— 以警告不乖乖送礼的人他们的权力有多大。

其实我真正想谈的是关于行业,尤其服务行业,即第三产业。有些产品或服务是必须要有的,称为刚性需求;剩下的是可选的,就是那些可有可无的。“要雪中送炭,莫锦上添花”。绝大多数互联网站在我看来属于锦上添花者,他们没有说不的权力,哪一天他们要不在了,用户顶多也就是头几天不方便,忍一忍也就过去了,或者找到了替代品。处于这样的地位,你有什么资格向用户收费?反观淘宝,在经济危机中它甚至被“有关部门”捧为大学生就业的万能药,这样地位的它大概就有向卖家收店租的权力了吧 —— 不交保护费关了你的店看你还怎么就业。我钦佩马云,他至今没有做出这种杀鸡取卵的事,但这并不代表他永远不会这么做。以最坏的恶意推测,在“有关方面”要求网上交易收税的压力下,发生这样的事也不是不可能的。

互联网的精神在于自由,在于去中心化。也就是通过最大限度的竞争,避免这种垄断,避免这种勒索式的收费发生。当然,这只是理想,现实是大家都要吃饭,尤其是那些被互联网夺去生存条件的行业,如新闻业,出版业,唱片业,电影业,等等等等。在还没找到与时俱进的商业模式前,他们或许也可以搞搞罢工什么的,证明一下自己的价值。微软的“黑屏”事件就是一个好案例,通过暗示让提醒大家,如果有一天所有的盗版软件都不工作了你会如何。

最后说说自己。我工作中我力求独一无二,与众不同,创造属于自己的风格。不为了哗众取宠,只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不可替代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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