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前多年前孟子的这篇东西朗朗上口,任何一个受过正规教育的国人都能背出,且不必翻译成白话就能明白。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说的是人生观。
两百多年前,英国的经济学家,马尔萨斯,说的是世界观。抄自牛博的辉格大人:
《人口原理·第十八章》
人类困苦不堪地生活着,经常处于贫困状态,且几乎毫无希望在这个世界上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人类生活的这样一幅图景,似乎会使人不可避免地把希望寄托在来世上。与此同时,在我们前面考察的那些自然法则的作用下,人类又必然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由此而使世界显得象通常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似乎是考验和磨练人的品格与意志的学校,以使人进入较高级的幸福状态。但我希望人们能谅解我,我要对人类在这世界上的处境提出一种与此有所不同的看法,在我看来,我的这种看法更加符合我们所观察到的各种自然现象,更加与我们有关全能的、仁慈的、先知先觉的造物主的观念相一致。
如果我们对人的理解力抱适当的怀疑态度,并正当地感觉到我们无法完全理解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事物的原因,如果我们怀着感激之情为照射进我们心灵的每一道光线而欢呼,而当没有光线时认为黑暗是来自我们心灵的内部而不是外部,如果我们对造物主的最高智慧谦卑地表示敬意,认为他的“思想高于我们的思想”,“犹如天空高悬于大地之上”,那么我希望人们不要把这看作是对人的智力的无谓滥用,试图“证明上帝为人作出的安排是正当的”。
不过,在我们试图以自己微薄之力“发现尽善尽美的上帝”时,我们的推理应该是由自然推论至自然的上帝,而不是由上帝推论至自然,这一点似乎是绝对必需的。一旦我们不是尽力去说明事物现在的这种样子,而只是一味询问为什么某些事物不是另外一种样子,我们的推理就会无所适从,陷入极其荒谬、极其幼稚可笑的境地,我们在了解神意方面的全部进展就会停止,甚至为此而作出的探究也不再是对人脑的有益训练。我们总是单纯而幼稚地想象造物主具有无穷大的力量。这一观念太大,太叫人无法理解了,每当思考它时,人的头脑便被弄得混乱不堪。由于带有这种观念,我们往往想象上帝能创造出无数生存物,其数目之多犹如整个无限的空间所能容纳的点,所有生存物都不会遭受痛苦的折磨,都很完美,都具有出众的美德与智慧,都能享受到最高级的快乐。但当我们的目光离开这种虚无缥缈的梦幻境界,转向我们唯一能看清上帝面目的大自然这本书时,我们看到的则是绵延不绝的有感觉的生物,它们显然产生于大量的物质微粒,在这个世界上要经历长期的、有时是痛苦的过程,但其中许多在这一过程结束之前,肯定会具有很高的才能,拥有强大的力量,从而能处于某种较高级的状态。既然如此,难道我们不应根据我们实际所看到的存在物纠正我们对万能的上帝所抱的看法吗?除了根据已被创造出来的天地万物之外,我们又能根据什么来品评造物主呢?倘若我们不想贬抑上帝的仁慈而吹捧上帝的力量,我们就应得出结论说,即使是伟大的造物主,尽管其力量无比巨大,也仍需要一定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至少是我们所认为的时间),才能创造出符合其崇高目标、具有高尚精神品质的人。
如果认为人处于受磨难的境地,那似乎意味着,人在未来到这个世界以前就已存在,而这是与婴儿期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样子不一致的,同时又使人怀疑上帝是否有先见之明,而这是与我们有关上帝的观念相矛盾的。所以,正如我在前面一个注释中所暗示的,我宁愿将这个世界和在这个世界上的生活看作是上帝安排的一伟大过程,其目的不是为了使人遭受磨难,而是为了创造和形成人的精神。若要唤醒死气沉沉、浑沌无序的物质,使其成为精神,若要使地上的尘埃升华为灵魂,若要使泥土迸发出耀眼的火花,这一过程是必不可少的。倘若这样来看待这一问题,则可以把人在生活中得到各种印象和受到各种刺激看作是造物主的手通过一般法则在起作用,怠惰的存在物通过与上帝接触而被唤醒,具有活力,得以享受较高级的事物。人类所犯的原罪,就是混沌的物质的麻木与腐败,而人可以说正是从混沌的物质中诞生的。
考察精神究竟是与物质不同的实体,抑或仅仅是物质的较为精致的表现形态,是毫无用处的。这一问题最后很可能仅仅是名词之争。精神无论是由物质形成的还是由任何其他实体形成的,从本质上说仍是精神。我们根据经验知道,灵魂与肉体是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所有迹象似乎都表明,它们是自从婴儿期起一同成长起来的。很少有人认为,每个婴儿都具有健全而完整的精神,只不过在人生的头20年,身体的各个器官软弱无力、缺少感觉,精神未能起作用。人们都倾向于认为,上帝既是肉体的创造者又是精神的创造者,肉体和精神是同时形成,同时发展的,因而如果设想上帝在不断用物质创造精神,而人在生活中不断得到各种印象便是创造精神的过程,如果这种设想是符合自然现象的,那也就不会与理性相悖,不会与天启相悖。从事这样的工作肯定是与造物主的最高属性相称的。
这样来看待人类在地球上的处境,完全是有理由的,因为根据我们对精神的性质的那少许了解,通过仔细考察会发现,我们周围的现象以及人类生活的各种事件,似乎都是特意安排来达到那一伟大目标的,特别是因为,根据这一假设,我们甚至可以运用我们自身有限的理解力来解释生活中那许多艰难困苦与坎坷不平,爱怨天尤人的人正是为此而经常埋怨自然之神的。
精神的最初重大觉醒,似乎产生于肉体方面的需要。正是肉体方面的需要,最先刺激了婴儿的大脑,使其进行有感觉的活动,而原初物质却具有非常大的惰性,以致如果不通过特定刺激方式产生出同样强有力的其他需要,那就似乎仍要有肉体需要的刺激来保持已唤起的活动不中断。如果不是饥饿和寒冷把野蛮人从麻木状态中唤醒,他们会永远躺在树下打盹。他们不得不尽力获取食物、为自己建立栖身之所,以免受饥饿和寒冷之苦,为此而作出的努力便造就了他们身体各部分的官能,使其处于不断的运动状态,而如果不必为此作出努力,他们就会陷入无精打采的懒散状态。根据我们对人脑结构的了解,如果广大人民群众没有肉体需要,从而不被刺激去作出努力,则我们与其说有理由认为他们会由于拥有闲暇时间而跻身于哲学家的行列,还不如说有理由认为他们会由于缺少刺激而沦为野蛮人。物产最丰富的国家,其居民的智力不见得最敏捷。需要是发明之母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人脑进行的一些最崇高的努力,就是出于满足肉体的需要。肉体需要常为诗人的想象力插上翅膀,使历史学家的创作进入旺盛期,使哲学家的研究更为深刻。虽然毫无疑问,现在有许多优秀人物,其大脑已在各种知识和社会同情心的刺激下变得非常发达,即使不复存在肉体刺激,也不会重新陷于无精打采的状态,但是,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广大人民群众如果没有肉体刺激,则会陷于普遍而致命的麻木不仁状态,未来改善的萌芽便会消灭殆尽。
根据我的记忆,洛克曾说过,主要是避免痛苦而不是追求幸福刺激了人们在生活中采取行动。我们想获得某种快乐时,只有等到对这种快乐思考了很久,以致没有这种快乐而感到痛苦不安时,才会采取行动以得到这种快乐。避恶趋善似乎是人类的神圣职责,而这个世界似乎是特意安排来提供机会让人不懈地做这种努力的,正是通过这种努力,通过这种刺激,才产生了精神。如果洛克的观点是正确的,如果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洛克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恶对于促使人类作出努力似乎就是必不可少的,而作出努力对于产生精神显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维持生命而对食物产生的需要,也许要比肉体或精神的任何其他需要在更大的程度上促使人类作出努力。上帝下了这样的命令,在人类尚未向地球表面投入大量劳动和才智以前,地球不得向人类提供食物。就人类的理解力来说,种子与产生于种子的草木之间没有任何可以想象的联系。毫无疑问,造物主无需借助于我们称之为种子的那一丁点物质,甚或无需借助于人类的劳动和照管,就能使各种植物生长,供其创造物使用。耕地、除草、收割、播种等项劳动,肯定不是帮助上帝来进行创造的,而是上帝规定的先决条件,只有满足了这些先决条件人类才能享受生活的幸福,借此促使人类积极行动,按理性的要求塑造精神。
为了经常不断地刺激人类,为了敦促人类精心耕种土地以促使上帝的神圣构想得以实现,上帝已下了这样的命令:人口的增长将远远快于食物的增长。毫无疑问,正如前文所指出的,这个一般法则产生了许多局部的恶,但稍稍思考一下,我们也许会看得很清楚,这个法则产生的善远远超过了恶。要使人不懈地努力,似乎得有很强的刺激才行,而要给人的努力指引方向,使人类具有推理能力,上帝的所作所为必须符合一般法则。自然法则的固定不变,或者相同的原因总是会产生相同的结果,是人类推理能力的基础,如果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可以看到上帝的力量,或者更确切地说,如果上帝经常改变其意志(其实,我们在所见到的每片草叶上都可以看到上帝的力量),致使人类不能肯定其努力是否会带来预期的结果,那么人体各器官的功能也许很快会陷入普遍而致命的麻痹状态,甚至连人类的肉体需要也不再能刺激人类积极努力。正是由于自然法则保持不变,农民才勤奋劳作、深谋远虑,工匠才不知疲倦地运用其技巧,医生和解剖学家才熟练地搞研究,自然哲学家才仔细观察和耐心考察。人类运用智力所取得的所有最伟大、最辉煌的成就,都仰赖于自然法则的固定不变。
所以,就连对我们的理解力来说,自然法则保持不变的理由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如果我们回过头来看人口原理,看一看人类的真实面目,认识到除非被需要所逼迫,人类总是惰性很大的,懒散的,厌恶劳动的(毫无疑问,按照我们幼稚的幻想来谈论人类可以成为什么样子,是极其愚蠢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断言,若不是人口增殖能力大于生活资料的增长力,这个世界就不会有人居住了。这不断刺激人类去耕种土地,倘若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土地的耕种仍进行得很缓慢,我们就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比这轻的刺激是不会起作用的。即便经常受到这种刺激,物产丰富地区的野蛮人也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从事畜牧业或农业。假如人口和食物按相同比率增长,人类很可能永远也不会脱离野蛮状态。但假设一个亚历山大、一个凯撒、一个帖木儿或一场流血革命可以把本来人口稠密的地球弄得人烟稀少,致使造物主的伟大计划落空。而且一场瘟疫的影响可以持续几个世纪之久,一场大地震可以使一个地区永远荒无人烟。这种人类的恶行或自然灾害是一般法则带来的局部的恶,人口增长法则可以阻止它们妨碍造物主实现其崇高的目标。在人口增长法则的作用下,地球上的人民总是会与生活资料的数量不相上下,这一法则是一种强大的刺激因素,不断促使人类去进一步耕种土地,使土地能养活更多的人口。但这一法则在产生上述明显符合上帝意图的结果时,不可能不带来局部的恶。除非人口原理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这不仅与我们有关自然法则的一般经验相抵触,而且甚至还与人类的理性相矛盾,在人类的理性看来,要形成理智,一般法则是绝对不可少的),否则很显然,既然人口原理在勤劳的帮助下能在短短几年中使富饶地区人烟稠密,它必然也会使早已有人居住的国家陷于贫困。
然而,从各方面来看,人口法则所带来的那些公认的困难,很可能会促进而不是阻碍达到上帝的一般目的。这些困难会刺激人们作出普遍的努力,有助于造成无限多样的处境和印象,而这从整体上说是有利于精神的发展的。当然,太大的刺激或太小的刺激,太穷或太富,很可能同样不利于精神的发展。处于中产阶级的地位似乎对智力的发展最为有利,但想要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中产阶级却是违反自然的。地球上温带地区似乎最有利于人类发挥其精力与体力,但不可能整个地球都是温带。由于只有一个太阳温暖和照耀着地球,因而在物质法则的作用下,有些地方必然永远覆盖着冰雪,另一些地方则必然永远炽热炎炎。每一块平放的物质,必然有上面和下面,不可能所有物质微粒都在中间。对于木材商来说,栎树最有价值的部分既不是树根也不是树枝,但树根和树枝对于人们所需要的中间部分即树干的存在却是绝对不可少的。木材商不能指望栎树没有树根或树枝而生长,但是,如果他发明了一种栽种方法,能使树干长得较大,树根和树枝长得较小,那他尽力推广使用这一方法就没有什么不对。
同样,虽然我们不能指望消除社会中的贫富现象,但是如果我们能找到一种政治制度,能借以减少两个极端的人数,增加中产阶级的人数,则我们无疑就有义务采用这种制度。不过,正象栎树的情况那样,大量减少树根和树枝必然会减少输往树干的树液,与此相同,在社会中,减少两极的人数超过一定限度,就必然会减弱整个中产阶级生气勃勃的活力,而这种活力正是中产阶级智力最发达的原因所在。如果谁也不想在社会的阶梯上往上爬,谁也不担心会从社会的阶梯上摔落下来,如果勤劳得不到奖励,懒惰得不到惩罚,中产阶级就肯定不是现在这种样子了。讨论这一问题时,我们显然应着眼于全人类,而不是着眼于个别人。毫无疑问,现在有许多富有才智的人,而且从概率上说也应该有许多富有才智的人,因为已有那么多的人早已由于受到特殊的刺激而焕发了活力,无需再经常受狭隘动机的驱使来保持活力。但如果我们回想一下各种有用的发现、有价值的著作以及人类作出的其他值得称道的努力,我想我们会发现,人们作这种努力大都是出于影响许多人的狭隘动机,而不是出于影响少数人的高尚动机。
闲暇对于人类来说无疑是非常宝贵的,但就人类现在的这种样子来说,闲暇很可能将给大多数人带来恶而不是善。人们常常发现,弟弟往往要比哥哥更加富有才能,但却不能认为弟弟一般说来天生就具有较高的才能。如果说实际上有什么可以观察到的差别的话,那也只能是不同的处境所造成的差别。对于弟弟来说,付出努力和积极活动一般是绝对不可少的,而对于哥哥来说,则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行事。
生活上的困难有助于使人具有才能,这一点即使从日常经验上看也会使人深信不疑。男人必须为养家糊口而付出努力,由此而唤醒了他们身体的一些机能,否则这些机能会永远处于休眠状态,而且人们常看到,每当形势发生新的特殊变化时,总会造就出一些富有才智的人来应付新形势带来的困难。
中国人知道马尔萨斯大多是因为当年毛帝内臣康生对马寅初的批判 —— “你这个'马'是属于马克思的'马',还是马尔萨斯的'马'?”。说来也奇怪,很多东西我们是先定是非,然后再看它的内容,或者干脆不必知道内容,跟着喊“万岁”或“打到”就是了。政治斗争,立场比逻辑重要,屁股指挥脑袋...
马尔萨斯的这篇人口论的世界观,似乎是给孟子的人生观作的引论。但相较之下,冗长得多。做学问不比发政论,要的就是严谨。牛博上另一个研究学人说:
“天才就是把耐心发挥到极致。”土话说,就是和一个问题死磕到底。专注,专注,专注,忘掉所有无关的事,忽略所有无关的信息,安心做一个“无知”的人。
借以勉励浮躁的自己。
2 条评论:
这是new york empire state 拍下的吧
没错,但不是我拍的,您眼神真好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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