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

苹果店里卖苹果


本周乔帮主的最大新闻是他的银苹果吃掉了青苹果,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把 Beatles 的全部专辑放上 iTunes Store 了。关于两个苹果三十年来的恩怨,我不感兴趣,尽管 Beatles 是我最喜欢的乐队,Apple Computers 是我吃不到的酸苹果。

艺术归艺术,商业归商业。从艺术角度讲,甲壳虫的歌和苹果的产品都是可爱的。但放到商业环境中,神话的色彩就会褪去,一切归于现实。列农走后,麦卡特尼、洋子、朱利安的表现实在乏善可陈,一些言行充分体现了他们的狭隘弱智。另一个我喜欢的那时代的偶像鲍勃·迪伦也好不到哪儿去,加盟 Sony 后除了倚老卖老就是打秋风挣棺材本。至于乔帮主的私德就更甭提了。所以说人不能太八卦,多关心作品少关心作者,生活才能更美好。

他们为啥都选择用苹果作商标呢?大概是因为其让人联想到“健康”“爽口”“诱人”之类的正面形象吧。纽约很早以前就有外号叫“大苹果”,形容这个城市的魅力,它果然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另外,二十多年前,来自宝岛的小虎队唱过一首《青苹果乐园》,三个小帅哥在台上蹦啊跳啊地迷倒不少青春男女。再另外,从前一大哥在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和我讲述姑娘们给他的感觉,用到了“清晨树梢结满露珠的苹果”这个比喻。这说法太含蓄了,还是 Beatles 的老歌里唱得明白:



当年为了这些歌,我找遍全城也只弄到几张打口的 CD 和磁带。现如今却可以到苹果店里方便地购买,怎么说都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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